校园
视频
图片
为做好我校2025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信阳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发〔2023〕7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转专业条件:
对转入专业确有兴趣和专长且身心条件符合转入专业要求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未报到入学、未注册取得学籍的;
2.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可转专业的;
3.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的;
4.应予退学、取消学籍、开除学籍的;
5.受到纪律处分未解除的;
6.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三)转专业受限条件:
1.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只能申请转入其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2.较高收费类专业学生只能申请转入同类型相应专业;
3.信阳理工学院校区的学生只能申请转入本校区的相应专业;
4.艺术类专业(组织专业考试的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只能申请转入艺术类相应专业;
5.体育类专业的学生只能申请转入体育类相应专业;
6.其他有特殊要求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转出、转入学院同意,报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不占用转入专业公布的计划名额:
1.因身体原因(须三甲医院开具医疗诊断证明)无法继续在录取专业学习的;
2.休学创业,复学后因自身情况需要的;
3.应征入伍后退役,复学后申请更换专业的;
4.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后复学、入学以及预科阶段结束时原专业不再招生的。
二、专业分组
专业分为A组(包括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教育学、音乐学、法学、历史学、会计学、体育教育等9个人文社科类专业,以及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地理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计算科学、茶学等8个理工类专业)、B组(除A组所列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考虑到相关专业办学条件,A组的人文社科类专业、理工类专业拟接收转入学生的计划数,原则上分别不超过本年级该专业学生总数的20%和15%。
三、工作流程
(一)个人申请
2025年10月30日前,申请人填写《信阳师范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每位学生最多可填报2个专业志愿,且志愿一只能从A组中选择1个专业,志愿二只能从B组中选择1个专业。
(二)资格审核
2025年10月31日前,转出学院对学生转专业申请资格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2025年11月7日前,只填报志愿一,或同时填报志愿一和志愿二的学生将申请材料提交至A组专业所在学院。只填报志愿二(B组专业)的学生可直接将申请材料提交至B组专业所在学院。
2025年11月12日前,A组专业所在学院对拟转入专业的学生进行审核。其中,已制定转入专业实施细则的专业,须依据细则对申请人的转入资格进行审核,并于2025年11月12日前将审核结果通知到申请人。
2025年11月13-19日,同时填报志愿一和志愿二的学生将申请材料提交至B组专业所在学院。
2025年11月20-25日,B组专业所在学院对申请人的转入资格进行审核。
2025年11月28日前,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将通过资格初审的学生名单以及签字加章的申请表一并报教务处。
2025年12月1日前,教务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复核,并将结果进行汇总。
(三)组织考试
通过教务处复核的转专业申请人,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转专业考试。申请转入文学类、历史学类、法学类、教育学类、经济学类、管理学类、艺术学类等人文社科类专业的学生,考试科目为语文。申请转入理学类、工学类、农学类、医学类等理工农医类专业的学生,考试科目为数学。若学生申请转入的两个专业志愿中,同时包含人文社科类与理工农医类专业,须分别参加语文和数学两科考试。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2025年12月6日(周六)上午9:00-11:00,考试科目为语文;2025年12月6日(周六)下午15:00-17:00,考试科目为数学。
考试地点:校本部设在社科楼(具体考场安排另行通知),淮河校区和信阳理工学院考试地点自行安排。
(四)结果公示
2025年12月12日前,根据学校组织的转专业考试成绩排名,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并予以公示。
(五)学校审定
2025年12月31日前,公示无异议学生,报校长办公会进行审定。
(六)办理转专业手续
2026年2月28日-3月1日,经校长办公会审定的转专业学生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办理学籍异动手续。获准转专业的学生仍须参加原专业本学期所修课程的学习和期末考试。
四、相关要求
(一)学校成立以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为组长的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各二级学院相应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转专业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转出、转入学生的资格审核等工作。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转专业工作,确保公平公正、有序规范;要加强对学生的申请指导工作,及时将转专业流程和时间安排通知学生,要求学生按照规定时间做好申请并参加相关审核、考核工作,确保我校转专业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三)各单位要严格遵循国家关于招生录取、新生报到的有关政策法规,严禁在招录环节违规变更录取专业,严禁在新生报到环节变更录取专业。
(四)本科生转专业仅在每学年第一学期集中进行一次。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376-6391929
地 址:综合办公楼221房间
教务处
2025年10月21日
2025-10-23 11:52:50
为做好我校2025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信阳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发〔2023〕7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转专业条件:
对转入专业确有兴趣和专长且身心条件符合转入专业要求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未报到入学、未注册取得学籍的;
2.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可转专业的;
3.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的;
4.应予退学、取消学籍、开除学籍的;
5.受到纪律处分未解除的;
6.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三)转专业受限条件:
1.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只能申请转入其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2.较高收费类专业学生只能申请转入同类型相应专业;
3.信阳理工学院校区的学生只能申请转入本校区的相应专业;
4.艺术类专业(组织专业考试的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只能申请转入艺术类相应专业;
5.体育类专业的学生只能申请转入体育类相应专业;
6.其他有特殊要求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转出、转入学院同意,报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不占用转入专业公布的计划名额:
1.因身体原因(须三甲医院开具医疗诊断证明)无法继续在录取专业学习的;
2.休学创业,复学后因自身情况需要的;
3.应征入伍后退役,复学后申请更换专业的;
4.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后复学、入学以及预科阶段结束时原专业不再招生的。
二、专业分组
专业分为A组(包括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教育学、音乐学、法学、历史学、会计学、体育教育等9个人文社科类专业,以及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地理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计算科学、茶学等8个理工类专业)、B组(除A组所列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考虑到相关专业办学条件,A组的人文社科类专业、理工类专业拟接收转入学生的计划数,原则上分别不超过本年级该专业学生总数的20%和15%。
三、工作流程
(一)个人申请
2025年10月30日前,申请人填写《信阳师范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每位学生最多可填报2个专业志愿,且志愿一只能从A组中选择1个专业,志愿二只能从B组中选择1个专业。
(二)资格审核
2025年10月31日前,转出学院对学生转专业申请资格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2025年11月7日前,只填报志愿一,或同时填报志愿一和志愿二的学生将申请材料提交至A组专业所在学院。只填报志愿二(B组专业)的学生可直接将申请材料提交至B组专业所在学院。
2025年11月12日前,A组专业所在学院对拟转入专业的学生进行审核。其中,已制定转入专业实施细则的专业,须依据细则对申请人的转入资格进行审核,并于2025年11月12日前将审核结果通知到申请人。
2025年11月13-19日,同时填报志愿一和志愿二的学生将申请材料提交至B组专业所在学院。
2025年11月20-25日,B组专业所在学院对申请人的转入资格进行审核。
2025年11月28日前,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将通过资格初审的学生名单以及签字加章的申请表一并报教务处。
2025年12月1日前,教务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复核,并将结果进行汇总。
(三)组织考试
通过教务处复核的转专业申请人,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转专业考试。申请转入文学类、历史学类、法学类、教育学类、经济学类、管理学类、艺术学类等人文社科类专业的学生,考试科目为语文。申请转入理学类、工学类、农学类、医学类等理工农医类专业的学生,考试科目为数学。若学生申请转入的两个专业志愿中,同时包含人文社科类与理工农医类专业,须分别参加语文和数学两科考试。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2025年12月6日(周六)上午9:00-11:00,考试科目为语文;2025年12月6日(周六)下午15:00-17:00,考试科目为数学。
考试地点:校本部设在社科楼(具体考场安排另行通知),淮河校区和信阳理工学院考试地点自行安排。
(四)结果公示
2025年12月12日前,根据学校组织的转专业考试成绩排名,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并予以公示。
(五)学校审定
2025年12月31日前,公示无异议学生,报校长办公会进行审定。
(六)办理转专业手续
2026年2月28日-3月1日,经校长办公会审定的转专业学生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办理学籍异动手续。获准转专业的学生仍须参加原专业本学期所修课程的学习和期末考试。
四、相关要求
(一)学校成立以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为组长的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各二级学院相应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转专业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转出、转入学生的资格审核等工作。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转专业工作,确保公平公正、有序规范;要加强对学生的申请指导工作,及时将转专业流程和时间安排通知学生,要求学生按照规定时间做好申请并参加相关审核、考核工作,确保我校转专业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三)各单位要严格遵循国家关于招生录取、新生报到的有关政策法规,严禁在招录环节违规变更录取专业,严禁在新生报到环节变更录取专业。
(四)本科生转专业仅在每学年第一学期集中进行一次。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376-6391929
地 址:综合办公楼221房间
教务处
2025年10月21日